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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蛇口自贸片区2017上半年制度创新成果汇总(四)

  (四)事中事后监管(3项)

  47、发布前海廉洁指数

  在借鉴国内外廉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前海廉政监督局综合运用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坚持公众主观感知和机构客观评价相结合,发布“前海廉洁指数”、“前海廉洁政府指数”、“公众主观感知指数”,对前海的廉洁状况进行科学、系统和前瞻性评价,不断推进前海廉洁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前海廉洁状况白皮书(2016)》新闻发布会

  48、运用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防范廉政风险

  根据省纪委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圳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决策在前海管理局运行该系统,以科技手段对前海管理局投资的工程项目开展廉情预警评估,防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前海廉情系统目前共纳入工程项目66个,总投资约226.9亿元,产生的有效预警总共74个,其中程序规范类45个、招标投标类17个、投资控制类9个、监督检查类3个,基本反映了前海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49、建立船舶“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转化政府职能、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便利船舶进出港口,全国人大、国务院相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据此制定了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船舶只需按要求提交进出港报告即可便利进出港口。为保障船舶便利进出港口时具备同等安全水平,深圳海事局建立了船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依托海事大数据,将船舶按照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分类分级,并据此建立目标船选船系统,提高船舶现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二是利用“智慧海事”系统,运用VTS、AIS、CCTV等设备,全面准确掌控到港船舶实时动态;三是制定《深圳海事局船舶现场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统筹船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这有助于提高船舶事中事后现场监管能力,提升船舶便利运输程度,提高船舶现场监管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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