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发布12项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
4月26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成立三周年系列活动之制度创新成果发布会在前海梦工场创业学院举行,集中展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三周年以来在自贸区改革试验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会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布了三周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和突破性改革创新案例,并就第三批向全市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进行宣讲,自贸试验区有关建设单位通报了各领域创新改革进展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管理局局长杜鹏出席活动。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成立三年来,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改革等七大领域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形成了创新成果358项。其中,涌现出一大批全国首创或领先的、社会关注度高、市场获得感强、战略价值大的改革创新成果。为集中展示改革创新成果,通过社会投票评选,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最终筛选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12项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和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升级版等12项突破性改革创新案例。
2016年国务院发布复制推广的19项改革创新举措中,有6项是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提供经验;2017年7月国家五部委发布的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共5项复制推广经验中,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有1项是全国首创,2项全国领先;广东省四批102项向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中,62项来自前海蛇口片区首创,占总量的61%;2018年初,广东省自贸办印发新一批75个制度创新案例中,有33个源自前海,占总量的44%。2016年和2017年,前海分两批次向全市复制推广了改革创新经验31项。前海已有79项改革创新举措在深圳全市得到复制推广。
三年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在改革创新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推动片区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3月,片区累计开业企业7.22万家,开业率达42.8%。2017年前海实现注册企业增加值2030亿元,比2015年翻了一倍,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长23.2%,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形成了改革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良好局面。
发布会上,前海管理局、前海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市国税局、深圳海关、深圳海事局等自贸区建设有关单位,分别就前海人才政策、法治环境、仲裁服务、税收、通关环境等领域改革创新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介绍。
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案例
会上发布的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包含“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新模式、“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落地、推动深港跨境电商质量安全试验区建设、开展“保税+实体新零售”式保税展示交易、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的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开办全国首家CEPA框架下的港资控股证券公司、率先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审结首例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案件、发布前海廉洁指数、开展城市级基础设施BIM技术应用、在全国率先试点“香港工程建设模式”等12项内容。
例如,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的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方面,今年2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前海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的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支付,不需向银行逐笔、事前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实施细则发布仅三天就有9家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办理了试点业务,合计金额342.9万人民币。
在率先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方面,前海试点符合条件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或澳门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型联营,以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律责任。广东全省批准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共11家,前海占比超过60%。
突破性改革创新案例
会上发布的突破性改革创新案例包含打造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升级版、首创全流程在线办理的“银税互动”合作“金融超市”、蛇口实行“前港-中区-后城”综合开发模式、推动实施“全球中心仓”监管模式、推动实施“深港陆空联运”、全国首创全线上、自助式、小额循环贷款产品“微粒贷”、全国首单依托交易平台实现的不良资产跨境转让项目、全国领先的相互保险管理型服务、全国首创央地合作共建金融风险防控系统、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推动港澳居民在前海免办就业证并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率先实施单元一体化开发模式等12项内容。
例如,在打造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升级版方面,前海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实现基于系统对接的协同申报及数据共享、外商投资备案经营范围自动核准、“一窗受理、一表申报”。推动外商投资备案全覆盖,办理时间大幅减少,有效支持招商引资工作。
全国领先的相互保险管理型服务,2017年4月,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与宁波市金融办等11家单位达成协议,由众惠相互托管慈溪农村保险互助组织,快速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输出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信息技术,为基层农村相互保险组织插上了专业化的翅膀。
48项改革创新经验
会上,杜鹏就前海第三批48项向全市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进行了解读。据介绍,第三批48项改革创新经验主要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创新等5个方面。
一是投资便利化领域13项,主要是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力打造高水平税务服务环境的一系列创新经验,涉及建设优化信息化服务平台、深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全面加强税务领域风险防控等三个方面。
二是贸易便利化领域10项,主要是深圳海关(包括原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海事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系列创新经验,涉及创新监管手段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优化监管流程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全面优化提升服务水平等三个方面。
三是金融创新领域11项,其中,政策创新成果1项。前海探索开展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试点获得重大突破,已有一家企业开展试点,成为华南地区首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另一方面是金融企业推出的创新成果共10项,这10项创新成果紧紧围绕中央政策。
四是事中事后监管领域6项,涵盖了金融监管、企业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在金融监管领域,推出私募基金信息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利用大数据构建企业关联图谱和风险画像,并为企业提供等一站式私募服务。在企业管理领域,建设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了来自深圳市74个政府部门的400余万条数据,实现政府对市场行为主体的高效监管和精准监管,平台已累计向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税务、海关等10多个政府部门开通监管账号70个,累计查询各类风险企业超过4000次。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区域规划师协调制,前海在参考香港的总建筑师制基础上,创新区域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统筹机制,聘用任命区域规划师,全方位、全过程把握规划、建筑和景观设计的品质和整体性。
五是法治创新领域8项,主要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在法治领域推出的改革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两方面,在全面优化法治治理体系方面,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合作机制,通过与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合作,从畅顺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加强案件协查与配合、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提升法制宣传引导效力等方面,推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赋予保理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实现对融资方债权及保理债权的法律增信,为保理企业进行债权融资奠定基础、提供保障,进一步保证公证执行力。